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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旅游局“多手抓”积极展开旅游景区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
2018-06-12 来源:明光市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滁州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和明光市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大会精神,根据明光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8年明光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秘〔2018〕24号)文件部署安排,我市旅游局迅速行动,结合实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为及早做好教育防范,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局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A级旅游景区要高度重视,重点围绕景区内的沟、塘、河、湖等水面区域及涉水旅游项目,做好安全宣传、安全警示、隔离防护、巡防巡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救援器材,全面排查防溺水工作薄弱环节和存在隐患,加强领导,扎实做好A级旅游景区防溺水工作。

二、做好宣传。游泳是人们喜爱的一项户外运动,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尤其是在一些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游泳十分危险。针对这一情况,我局积极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在景区涉水区域树立防溺水警示牌。二是在景区LED屏滚动播放宣传字幕、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让每一位进入景区的游客得到提醒和重视。三是在游客进入景区后,由导游向游客开展防溺水知识宣传,全面增强中小学生游客的自我防护意识。

三、强化督查。我局组织人员会同A级旅游景区负责人对景区防溺水工作开展防溺水隐患排查和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迅速整改到位。

四、强化应急值守。要求各A级旅游景区在暑期、汛期等时段务必抓好应急值守,抽调景区水性好的青壮年组建景区防溺水应急分队,确保信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及时救护,使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目前,我市各A级旅游景区内的河、湖、塘均设立禁泳和水深危险禁示标识,并明确专人重点巡查,确保全市暑期、汛期防溺水工作万无一失。

责任编辑: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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