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消费网
合肥 芜湖 蚌埠 阜阳 安庆 淮南 马鞍山 铜陵 宣城 池州 黄山 六安 宿州 淮北 滁州 亳州 巢湖 天长 明光
当前位置:首页 > 天长 >
挪用近80万公款给领导还债 安徽天长一公司经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18-07-17 来源:中国纪检检查报
    原标题:挪用公款给领导还债
    “身为党员、单位负责人,为了讨好、取悦领导,不惜冒着违纪违法风险,挪用公款借给上司偿还个人债务,到头来落得个开除党籍的下场!”近日,说起安徽省天长市土产杂品公司原经理王明海案,办案人员唏嘘不已。

    2017年9月,天长市纪委在调查该市供销社原主任、党组书记胡安宁(另案处理)挪用公款案时,发现了王明海挪用公款的有关违纪问题线索,遂顺藤摸瓜展开调查。

    经查,王明海于2013至2015年期间,利用担任市土产杂品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先后4次从公司挪用公款77.9万元。然而让调查人员没想到的是,王明海挪用公款竟是借给顶头上司胡安宁偿还个人债务。

    为何套用公款为领导还债?令调查人员费解的是,王明海每次借款均未让胡安宁出具借款条据,也没有安排单位会计记账。其间,胡安宁归还50万元借款后,王明海为了掩盖挪用公款的事实,竟指使会计将偿还的借款记到公司与胡安宁个人的往来账上。直至听闻胡安宁将被查处的风声后,王明海才催促胡安宁立字据、还借款。

    “明知胡安宁向你借款是用于归还个人债务,你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替他还债,究竟是怎么想的?”

    面对调查人员的质问,王明海坦承都是私心在作怪:“胡安宁是市供销社的一把手,面对他的借款要求,我碍于情面没敢拒绝,也考虑到‘替领导分忧’能得到他的关照和提携,哪承想糊里糊涂地给自己挖了坑。”

    最终,王明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免去市土产杂品公司经理职务。(田吉轩 朱家东)

责任编辑:刘爽

网友评论
相关推荐
百姓民生
人物专访
Copyright © 2018-2019 消费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皖ICP备18013124号-1  皖公安备:34011102000960号
邮编:230011 电话:0551~61865116,63685118 地址:中国·合肥市庐阳区 技术支持:合肥思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