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至首小时(含首小时)5元,以后每小时2元,累计收费;24小时连续存放,收费20元。
二、对就诊患者车辆凭当日病历、就诊卡充值单、票据等有效凭证免费停放。
三、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指导价,执行中不得突破。你院应加强院内停车收费管理,在停车场的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使用税务统一票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接文后,请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做到亮证收费。
五、以上批复自2018年12月21日执行,有效期3年,期满前2个月重新核定。
责任编辑: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