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消费网
合肥 芜湖 蚌埠 阜阳 安庆 淮南 马鞍山 铜陵 宣城 池州 黄山 六安 宿州 淮北 滁州 亳州 巢湖 天长 明光
当前位置:首页 > 宿州 >
萧县:亮剑环境污染 守护绿水青山
2018-09-18 来源:拂晓新闻网
    拂晓新闻网--皖北晨刊讯 日前,由萧县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的周某污染环境案,经萧县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今年初,萧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干警在走访中发现,官桥镇刁集村废弃料厂存在污染环境行为。调查中发现:2017年10月至12月,被告人周某伙同陈某、毛某、王某等,在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且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租赁萧县正冠陶瓷厂,将从周某某、高某、张某处拖运来的化工废料部分加工成“油膏”,向外销售共184吨。萧县环保部门检查后,周某将剩余化工废料转移到萧县官桥镇刁集北山永兴石料厂内。去年12月8日,周某准备再次转移该批化工废料时,被萧县环保局当场查获696桶182.44吨。环保人员后在现场扣押的车上又查获化工废料30.9吨,经抽样化验,均为危险废物。

     据悉,近年来,萧县人民检察院内外协调、多措并举,果断亮剑环境领域犯罪,守护好萧县的绿水青山。(张祖北)

责任编辑:刘爽

网友评论
相关推荐
百姓民生
人物专访
Copyright © 2018-2019 消费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皖ICP备18013124号-1  皖公安备:34011102000960号
邮编:230011 电话:0551~61865116,63685118 地址:中国·合肥市庐阳区 技术支持:合肥思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