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环境综合整治以“净化、绿化、亮化、序化、美化”为主要内容,对主城区所有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庭院及四周路面、立面等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坚持集中攻坚和常态化长效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环境整洁、绿化到位、秩序井然、夜景明亮、美观和谐,助推城市形象、城市品位有效提升。目前,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已进入第二阶段,即全面推进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宣传氛围对标达标,为期1个月。自10月1日起,全面进入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为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市直机关工委、市直企业工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工委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加强对主城区和其指导、协调单位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办检查力度。埇桥区、各园区要加强本辖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办检查力度,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同时,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工作,不断拓展工作主体,逐步形成全领域、全行业自觉参加的社会氛围。(记者 付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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