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辅助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以实现农村公共利益和安置贫困劳动者就业为主要目的,从事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服务,并通过劳动获得一定报酬的岗位。岗位开发主体为牵头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区有关部门,有扶贫任务的乡镇、街道、园区等,具体岗位数量和岗位要求等根据实际需要由各开发主体自行确定。
扶贫辅助岗位为非全日制、乡村辅助性公益岗位,必须是16-59周岁、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岗位内容包括农村公路养护、村庄环境卫生、森林看护管护、农村助残养老、公共医疗服务、水利设施养护、环境监督和其他公益事业及公共服务等,以及各乡镇、有关街道和园区确定的公益事业及公共服务等。
埇桥区专门制发《扶贫辅助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明确扶贫辅助性岗位人员聘用、签订协议、待遇发放、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等由各开发主体具体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上岗人员经区扶贫局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聘用。扶贫辅助岗的报酬分为岗位补贴和辅助性岗位补助两部分,其中岗位补贴每人每月定额300元,辅助性补贴每人每月300元,两项合计每人每月增收600元。
据悉,埇桥区计划到2018年底,实现辅助性岗位就业扶贫3000人,至2020年,实现农村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零就业”贫困家庭100%推荐就业。截至目前,全区已有2400余名贫困劳动者通过审核,签订了聘用合同并正式上岗。对于余下600个空岗,各乡镇和有关街道正在积极宣传,对于合理退出和空缺的岗位将及时进行更新和补充。(曹牧耕)
责任编辑: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