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支出进度,各级财政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全力落实。一是加强统筹调度。及时将人大批复的预算批复到各部门,并尽快下达预算指标;对年初未落实到具体单位的代编预算和执行中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等资金及时会商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抓紧落实到具体单位,加快资金的分配使用。
二是梳理摸排情况。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抓住关键,会商各预算单位采取切实管用的举措加以解决,特别是对重点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支出等情况,逐项进行分析研究,及时与预算单位沟通联系、发督办函督促指导。
三是加快资金拨付。督促各预算单位根据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制定用款计划,并及时审核、拨付,做到应拨早拨,应拨尽拨。
四是强化考核通报机制。严格按照出台的《预算支出进度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支出进度进行考核通报,进一步压实预算部门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强化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确保能支出的钱尽快支出去,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五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调度,大力压缩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大民生支出力度,促进财政继续支出向民生等公共领域倾斜。
六是推进资金统筹使用。严格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完善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强化存量资金的实时清理,对执行进度较慢的本级预算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采取收回、调整用途等方式,加快统筹使用,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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