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消费网
合肥 芜湖 蚌埠 阜阳 安庆 淮南 马鞍山 铜陵 宣城 池州 黄山 六安 宿州 淮北 滁州 亳州 巢湖 天长 明光
当前位置:首页 > 宿州 >
男子网吧内屡次吸烟 被宿州警方拘留5日
2018-12-11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一般来说,网吧里醒目的位置上总会贴着“禁止吸烟”的提示标语,网管也会随时提醒网民不要吸烟,但是,总还是有人置若罔闻。 12月5日,宿州市埇桥派出所对辖区的网吧例行检查,发现某网吧内有人吸烟。民警询问网管并调阅网吧监控后发现,吸烟者李某在12月3日就在该网吧吸烟,被网管劝阻后仍然继续吸烟,事发当天再次不听网管的劝阻。民警当即将李某传唤到派出所。李某经劝阻仍在网吧内吸烟,查证属实后,埇桥警方依法对其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警方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在网吧内吸烟影响环境卫生,同时会造成安全隐患。网吧业主和上网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警方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指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一是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是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网吧内吸烟,吸烟者要被依法处罚,网吧工作人员未及时劝阻也会受到处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其中一条就是“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通讯员李进记者苏艺)

责任编辑:刘爽

网友评论
相关推荐
百姓民生
人物专访
Copyright © 2018-2019 消费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皖ICP备18013124号-1  皖公安备:34011102000960号
邮编:230011 电话:0551~61865116,63685118 地址:中国·合肥市庐阳区 技术支持:合肥思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