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晨刊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了解到,获评“2018年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的有宿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车桥有限公司、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宿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宿州石油分公司、安徽新林时装有限公司、安徽砀山海升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紫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鸿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指导和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市人社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用人单位2017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施书面审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等多方面。
用人单位在经过网上申报及书面材料审查后,我市人社部门按照《安徽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的规定,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分别按A、B、C三个等级进行分类评定,并从连续三年被评为劳动保障诚信A级且申报的用人单位中,向省人社厅择优推荐“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认定候选名单。
认定完成后,省人社厅要求全省各类用人单位要以示范单位为标杆,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规范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同时,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对诚信示范单位实施联合激励,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指导和监管力度,培育更多诚信示范单位,加强诚信建设的舆论宣传,在全省营造守法诚信、合法用工的良好氛围,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记者 詹翔)
责任编辑: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