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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查办首起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
2018-06-12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宿州市查办首起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

拂晓新闻网--拂晓报讯近日,我市查处判决一起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全国“扫黄打非”办交办的跨省制售盗版教辅出版物侵犯著作权案。这是我市查办的第一起涉著作权刑事案件,有力打击和震慑了侵权盗版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了全市图书发行的规范有序。

2017年12月1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据全国“扫黄打非”办转交的举报萧县某中学涉嫌使用盗版图书的案件线索,即刻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查办。经初步了解该案和几天前山东梁山县到萧县要求协查的侵犯著作权案件涉及同一嫌疑人,决定两案并案查处。

经查,2017年8月底,山东省梁山县图书供货商梁某某向萧县某中学高三年级推销教辅用书,并提供了正版的样书和相关证件,但在实际向学生提供图书时,掺杂了大量的盗版书。2017年12月3日夜,专案组负责同志根据萧县文广新局执法人员掌握的证据和案情,果断决定由萧县公安局对返回萧县的梁某某依法采取强制传唤措施。据梁某交代,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他于12月1日将涉案盗版图书全部替换成正版图书并将涉案盗版出版物当作废品卖掉。了解情况后,办案人员迅速对被梁某某卖掉的涉案出版物进行追缴,几经周折,最终在江苏省徐州市一处收购废品的仓库中找到,共计追回完整涉案出版物3700余本。随后,执法人员又前往山东省梁山县对印制该批涉嫌非法出版物的企业进行现场查证,对该企业负责人张某依法办理了刑事拘留手续,目前正在网上追逃。

经查明,梁某某向萧县某中学销售盗版教辅图书,涉案出版物7845册,涉案金额超过17.15万元。2018年5月28日,萧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判决,判决被告人梁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陈涛)

责任编辑: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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