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涉企收费清单涵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执收单位、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调整后,项目总数由61项减少为40项,减少21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为14项,减少13项;政府性基金为8项,减少1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15项,减少6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3项,减少1项。
责任编辑: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