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实行财政转移支付与中小学教师待遇政策落实挂钩,依法依规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
要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落实。
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督查考核,强化激励约束,落实好挂钩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在今年5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继续加大对困难地区、薄弱环节的教育投入和政策倾斜全面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认真落实津补贴政策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国办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严格落实各项津补贴政策,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针对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指导意见》明确,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两类学校适当倾斜,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认真落实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因地制宜稳步扩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并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切实落实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的政策。
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布局,加大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保障教师基本工作和生活条件;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应配建教师周转宿舍;交通较为便利、距离相对较近的地方,可在乡镇寄宿制学校内或周边集中建设教师周转宿舍。关心乡村教师生活,为教师走教提供交通帮助与支持。
责任编辑: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