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晚上8时46分左右,在主城区翠柏中路与百牙东路交叉口处,二大队民警在对一辆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摩托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经呼吸式酒精含量测试,司机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35mg/100ml。
6月24日凌晨0时43分左右,在主城区长江南路二中桥附近,一辆小轿车在一大队四中队的民警例行检查中,经呼吸式酒精含量测试,司机方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11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后经抽血检测显示83.89mg/100ml,属醉酒驾驶。警方将依法对方某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行动中,各查缉小组采取定点检查与机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夜市、KTV、大排档等周边路段等为重点,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一是积极将行动地点向乡镇延伸,将行动时间向午后、凌晨时段延伸,对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实行全时段、多路段查处。二是主动联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协同作战,在行动中对疑有吸毒表现的驾驶人,进行迅速检测。三是充分利用快速排查棒、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和警务通等执法装备,快速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排查,从快确定、准确锁定,及时将查获的违法行为录入系统,切实减少执法干扰。
责任编辑: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