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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关爱计生特扶对象 每年享受1次县区提供的免费健康体检
2018-06-25 来源:池州日报
    为切实解决计生特扶对象实际困难,我市加大帮扶力度,积极构建经济、养老、医疗、社会关怀等方面综合帮扶体系,全方位关爱计划生育特扶扶助家庭。2018年,池州市共确认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1578人,其中子女死亡958人,子女伤残549人,手术并发症71人。

扶助标准上有所提高,自2018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340元提高至45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70元提高至350元,手术并发症根据分级分别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200元、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300元和400元;当年新发生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一次性紧急慰藉救助金从3000元每户提高至5000元每户;对实施再生育扶助技术的失独家庭从原来的1万元以内据实补助提高至2万元以内据实补助。

同时建立“双岗”联系制度,全市建立了800余人组成的“双岗”联系人网络,为每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安排1名乡镇(街道)和1名村(居)委工作人员双岗联系人,实行结对帮扶。建立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信息档案,详细记录基本情况、已享受的政策和帮扶关怀落实情况等,全面掌握计生特扶家庭生活现状和基本需求,做到精准服务。

此外强化医疗保障,为计划生育特扶对象发放“计生特殊家庭就医卡”,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凭“医疗爱心卡”可分别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优先挂号、优先交费、优先就诊,减免普通门诊诊察费和全年2次的120救护车出诊费,每年享受一次县区提供的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优惠政策。

对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扶对象,特别是失能或部分失能的,优先安排入住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选择居家养老的,每月给予100元补助,2018年全市为813名计生特扶人员发放养老补贴97.56万元;支持计生特扶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县级财政按照100—200元标准给予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2018年共为计生特扶人员代缴保险费762人次,保险费8.34万元。(池州日报)

责任编辑: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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