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行动从2018年12月18日持续至2019年2月28日,分三个阶段实施。专项行动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仓储、商场超市、展销会、农村集市(庙会)等为重点场所,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节日消费量大、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商品为重点,严查假冒仿冒、傍名牌等混淆行为、商标侵权行动、虚假宣传、虚假标识等欺骗性销售行为,以及生产、加工、经营伪劣商品、不正当有奖销售、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