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消费网
合肥 芜湖 蚌埠 阜阳 安庆 淮南 马鞍山 铜陵 宣城 池州 黄山 六安 宿州 淮北 滁州 亳州 巢湖 天长 明光
当前位置:首页 > 铜陵 >
铜陵市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
2018-07-04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我市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

随着信访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做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更加重要。记者7月3日从市信访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各级信访部门和行政机关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途径表达诉求、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法定途径在处理信访诉求中的主渠道作用。

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是指在诉讼与信访分离的基础上,对信访人提出的投诉请求,能够通过信访渠道以外的法定途径解决的,导入这些途径依法按程序处理;不能通过这些途径解决、符合《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作为信访事项,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处理。

我市2015年8月启动信访依法分类处理工作。2016年3月,全市32家单位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清单,经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和市信访局程序性审查后,编印成册,并印发到各有关单位。同时要求各行政机关在办理群众信访件时,进一步厘清信访途径与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劳动监察等其他法定途径界限,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2017年,按照依法分类处理工作要求,通过精准导入,在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行政监察等信访事项233件中,引导进入司法程序90件,其他行政法定途径143件,避免了一些应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问题进入信访渠道,确保了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今年初,我市充分发挥法定途径在处理信访诉求中的主渠道作用,避免以信访处理代替行政处理,避免以信访处理意见代替应当适用信访程序以外的其他法定途径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履职行为,避免以信访终结代替司法终结。

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机构针对收到的信访诉求,首先对照分类清单进行甄别,研究适用的法定途径,进行分类处理。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诉求,不予受理;对已经或应当通过行政程序解决的诉求,不纳入信访程序办理,按照行政程序受理。在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中发现信访人诉求应适用信访途径以外其他法定途径而未适用的,及时予以纠正。

市信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我市还将加大对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宣传,健全首办责任制度,让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使信访工作真正走上法治化轨道。

责任编辑:刘爽

网友评论
相关推荐
百姓民生
人物专访
Copyright © 2018-2019 消费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皖ICP备18013124号-1  皖公安备:34011102000960号
邮编:230011 电话:0551~61865116,63685118 地址:中国·合肥市庐阳区 技术支持:合肥思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