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配合财政、卫计等部门,根据贫困人口数量、患病率、医药费用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水平,科学测算资金需求,合理编制并落实预算,做好与医保管理经办机构的衔接,及时结算“351”政府兜底保障资金。
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工作,也是我市组织实施的健康脱贫“180”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据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健康脱贫兜底工程综合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90%,贫困慢性病患门诊合规医药费用实际报销比例高于90%。截至10月底,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门诊医药费用累计补偿59585人次,补偿医药费用2065.19万元,贫困慢性病患者门诊合规医药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为99.11%。
记者张顺林通讯员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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