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7时,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体项目广场舞比赛在蚌埠市体育中心多功能馆落下帷幕,我市获群体项目广场舞比赛甲组自选动作第一名。
据了解,该项目分为甲组和乙组,其中甲组11个代表队,乙组16个代表队。我市共派出两支队伍参赛,其中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组成的代表队参加甲组比赛,市健身秧歌(球)协会组队参加乙组比赛。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组成的代表队在组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利用十一长假刻苦排练,一举夺得规定动作第四名、自选动作第一名、团体成绩第二名的好成绩;市健身秧歌(球)协会组建的代表队也荣获自选动作第四名,团体成绩第七名的好成绩。两支代表队在比赛中展现出阜阳人的靓丽风采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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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