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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实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处罚—— 变“九龙治水”为“一龙管水”
2018-08-29 来源: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记者 吴媛媛

  今年3月,蚌埠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招标采购一批仪器设备,安徽星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不料,一个月后,该公司以供应商不能提供和投标文件描述完全一致的产品为由,放弃中标资格。经过核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公司放弃中标理由不正当,违反了《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对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活动,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公共资源领域相对集中处罚,不仅提高了执法效率,也有利于促进交易市场的公平公正。”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余炳文介绍,自2015年10月我市成为全省首个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以来,该局已办理183起违法违规案件,处罚229家违法违规企业和100余名个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良好秩序。


整合执法权限
变“九龙治水”为“一龙管水”

  监管不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难以实施,这一问题困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多年,而作为综合监管部门却又处于没有执法权的尴尬境地。为解决这一难题,我市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赋予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政处罚权,以期从根本上解决综合监管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


  2015年10月,省政府批准我市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督执法改革打开新篇章,解决了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处罚中的权责分割、多头执法带来效率低、惩戒不到位等问题。自此,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始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将交通、住建、水利、国土、经信、财政、工商质监等部门分别行使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进行集中,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统一行使,变过去的“九龙治水”为“一龙管水”。


  解决了综合监管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后,本着“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我市又对涉及原7个执法主体、142个处罚事项进行集中梳理,最终确定64个类114项行政处罚权。

处罚动真格
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开展后不久,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就遇到了一起违法违规案件。


  2015年10月底,张公山第一幼儿园招标采购一批教学用具,扬州市楚楚文体玩具有限公司中标。中标后,该公司负责人却避而不见,连电话也拒绝接听。眼看着幼儿园的分园即将投用,教学用具却始终不到位,幼儿园负责人心急如焚,无奈只得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寻求帮助。得知这一情况后,该局立刻采取措施,在多次尝试与中标公司联系无果后,向对方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收到通知书,扬州楚楚公司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刻派人到蚌。通过了解得知,该公司属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相关条款,市公共资源局据此履行监管职能,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最终,该公司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限制三年内不得参与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记不良行为记录。


  “过去处罚权分属不同的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往往落实不到位,造成一些企业不把违法违规当回事。”余炳文说,“现在我们严格依法依规查处,特别是限制参与投标这一处罚措施,对投标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有力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如余炳文所言,每起案件的处理结果都会在网上公开,对违法违规企业的信用实施惩戒,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处罚措施的实施到位,能让企业更加注重合法合规参与市场竞争,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监管效果显著提升。


  行政处罚并不仅限于投标企业,还包括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的其他主体,如招标(采购)人、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等都在监管范围内,而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查处的案件中,不乏对评审专家等个人违规行为的处罚。

规范办案程序
行政处罚机制不断完善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保证行政执法公平公正,我市所有行政处罚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多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此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不断创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执法机制,推行立案、调查、审核、决定相分离制度,分段式管理,避免了因案件决定权过于集中而影响公正性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执法机制,让当事人充分享有知情权、申辩权和听证权,不仅执法效率明显提升,也树立了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此外,该局还主动延伸监管职能,探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执法与标后跟踪检查相结合的“两场联动”新模式。今年以来,先后对禹都新天地二期项目、民政园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易地搬迁技术改造等多个项目开展标后执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办,确保了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经过两年的运作,深化改革的新举措效果日益显现,自实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以来,市公共资源局已处罚183起违法违规案件,涉及229家企业和122名个人,处罚金额1321.535万元,受理当事人申辩126场,举办听证会46场,让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执法流程更公开、过程更规范、效率更快捷、结果更公正。(完)

责任编辑: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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