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近期,根据市大气办督查组对我市建筑施工项目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督查、暗访抄告反馈,以及市建管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部分施工项目多次被督查抄告,现场反复出现扬尘防治问题,未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存在裸露场地、土方覆盖不到位、围挡内施工未采取抑尘措施、道路积尘严重、搅拌机棚未全封闭、室外切割等扬尘污染问题,且一直未得到有效落实整改。
鉴于上述情况,为持续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市建管处决定对存在严重扬尘污染问题的吉和北路拓宽改造及陶沟泵站迁改工程、长江路地下管廊工程、高速御府二期项目、外滩府一标段、碧桂园镜湖世家等10个项目各建设责任主体给予通报批评,扣除项目信用分,挂网通报时限为6个月。
记者 胡芳
责任编辑: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