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此前已约谈ofo、摩拜、哈罗等3家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开展了社会调研。在此基础上,该局与市公安局、城管局联合制定《芜湖市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芜湖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规范、引导、市场化运作”和“政府服务平台、平台服务用户”的原则指导下,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提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目前,相关制定工作已初步完成,等待提交政府常务会通过后正式实施。
根据《意见》,我市将坚持服务为本、改革创新和规范有序的管理方针,一方面通过保障非机动车路权、优化停放点位设置等措施建立完善慢行系统建设,另一方面通过企业经营报备、投放总量控制、服务质量考核等手段进一步强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规范运营服务行为,推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大力治理目前存在的无序停放、随意投放等行业不良现象,让更多百姓共享新业态带来的发展成果。
据统计,摩拜、ofo、哈罗、滴滴青桔等品牌单车均已在芜落地运营,共计20.2万辆覆盖全市城区范围。此外,由芜湖公交集团运营维护的公共自行车辆达12000辆,建成自行车租赁点553个,每个租赁点平均相距在300至500米之间。公共出行车租赁点300米覆盖率达62.2%。(记者 杨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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