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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芜湖水清岸绿产业优
2018-07-02 来源: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
     2013年2月,安徽省政府正式批复《芜湖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多年来,我市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得到很好实施,在指导芜湖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近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情况和城市发展需求,芜湖市城乡规划局对该规划进行了适时修改,本次重点修改的条款14条,约占原条款的5.1%。目前修改方案正处于公示阶段,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查看修改方案发现,按照全力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的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的战略目标,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对市域长江岸线修改和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的优化调整,共涉及1条长江岸线和20个片区的调整。其中涉及用地性质调整的片区主要为鸠江区湾里生物医药园、鸠江开发区万春大道和官陡门路北侧地区、高新区南区宁铜铁路南侧地区、高新区北区、弋江区海螺地块、经开区银湖、凤鸣湖周边地区、弋江区新兴铸管厂地区、万春湖周边地区、高新区南区九华南路东侧地区,面积22.16平方公里。涉及规划建设用地调出调入的片区主要为江北产业集中区大龙湾核心区、弋江区中江大道西侧地区、弋江区火龙岗东侧地区、三山区长江路南侧地区、三山区综合物流产业集聚区、三山区信义康体区、大桥开发区小江南侧地区、大桥开发区长江二桥西侧地区、镜湖区荆山地区,面积23.46平方公里。

     另外,本次规划调整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保持280平方公里不变,减少了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建设用地面积和比例,增加了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建设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建设用地面积和比例。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比例由原先的8.87%上升到9.51 %;工业用地比例由22.53%上升到24.46%;绿地与广场用地建设用地由原先的14.29%上升到14.34%。

     据介绍,去年年底,我市城乡规划局特意牵头组织编制的《芜湖市空间规划(2016-2030年)》通过专家评议,新鲜出炉。空间规划分为市域和市区两个层次,明确了未来城市功能分区、主要发展指标体系、空间结构布局等。此次城市总体规划维护总体规划权威,不修改框架性内容,修改重点主要是为了对接芜湖市空间规划成果,落实空间规划中提出的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以及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重要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及空间管制要求,推进“多规合一”,运用新技术手段,建立数据库等方面落实了新时期空间规划的成果内容。此次规划修改的思路除了落实空间规划成果、优化提升城市功能布局外,更是为了贯彻落实水清岸绿产业优的战略目标,打造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同时,推进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城市规划精细化管理水平。

    记者 芮娟

责任编辑: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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