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2月25日上午,合肥市公路局下发通知,为确保国省道重点工程建设施工质量,所属在建工程,含道路大中修工程,冬季施工气温不得低于摄氏5℃,沥青路面不得在气温低于10℃以及雨雪、冰冻天气和路面潮湿的情况下施工。
通知要求,各参建单位要合理冬季施工计划,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采取必要的施工防护技术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完善冬季施工技术方案和各项应急处理措施;监理单位要对冬季施工各道工序检查工作建立完整的检查记录,明确各道工序责任班组和责任人。
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规范确定的最低施工气温要求进行,并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掌握气温变化,日最低气温5℃以下,灰土、水泥稳定碎石不得施工,并做好低温条件下的养护工作。钢筋、砼及砌体等工程施工应采取冬季施工的措施,无措施或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施工。沥青路面不得在气温低于10℃以及雨雪、冰冻天气和路面潮湿的情况下施工。
已完成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上应及时铺设沥青路面,至少铺设透封层;石灰土等应覆盖保护层;混凝土预制构件和产品应做好冬季养生工作,防止冰冻损害。(万志军 张学荣 记者 史睿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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