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消费网
合肥 芜湖 蚌埠 阜阳 安庆 淮南 马鞍山 铜陵 宣城 池州 黄山 六安 宿州 淮北 滁州 亳州 巢湖 天长 明光
当前位置:首页 > 合肥 >
合肥铁路客运站区域将严禁13类行为
2018-12-14 来源:合肥在线
跳广场舞、卖艺、兜售物品……在铁路客运站区域,这些行为都将被禁止,违者将面临处罚。12月13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合肥市铁路客运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法(草案)》,明确了13类禁止性行为。

高铁南站和火车站,是市民出行的平台,也是合肥的城市窗口。针对这两大铁路客运站,合肥量身打造了该《办法》。从适用的具体范围来看:高铁南站地区的范围是指庐州大道以西,徽州大道以东,繁华大道以北,龙川路以南(含道路)的区城;火车站地区的范围是指铜陵北路以西,新蚌埠路铁路桥到凤台路转向站西路南沿线至临泉路以东,合肥火车站铁路沿线以南(包含火车站北广场范围及胜利北路至北二环止),中都路穿胜利路至敬亭山路,从敬亭山路向北转到站前路以北区域。

在规定的范围内,有13类行为被明令禁止,具体包括:随地吐痰,乱扬烟蒂、果皮、纸屑、包装袋等废弃物;违反规定停放车辆或者车辆、行人不按照通行标志通行;出租汽车拒绝载客或者不按照规定收费;使用摩托车、非机动车以及其他无营运资格的车辆从事营运活动;卖艺、兜售物品、散发广告宣传品;擅自摆摊设点或者占道经营;以推拉、拦截、跟随等方式强行揽客;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超出规定标准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宣传商品或者进行商业促销活动;未经综管办同意,擅自举办商业、文化等临时活动;损毁、破坏道路、消火栓、窨井盖、护栏(隔离栏)、路牌、指示牌、警示牌等设施;在进出站口、站前广场随地躺卧或者从事踢球、滑板、轮滑、放风筝、跳广场舞等活动;在禁烟场所吸烟;其他妨害车站地区管理的行为。

对于违规行为,《办法》给出了处罚的标准。例如,未在规定地点停放机动车,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未在规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违规散发广告宣传品,将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单位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散发的剩余广告宣传品。

记者 罗敏

责任编辑:刘爽

网友评论
相关推荐
百姓民生
人物专访
Copyright © 2018-2019 消费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皖ICP备18013124号-1  皖公安备:34011102000960号
邮编:230011 电话:0551~61865116,63685118 地址:中国·合肥市庐阳区 技术支持:合肥思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