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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案例对我们更有警示作用 广东肇庆创新方式提升青少年普法实效
2018-12-29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身边案例对我们更有警示作用

“被告人,你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有什么异议?”近日,在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初级中学的大教室里,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正在这里进行。让人刮目相看的是,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代理人、书记员、被告人等,均由该校的学生担任,别看这些学生稚气未脱,但审起案来却个个有模有样。

记者了解到,“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鼎湖区委政法委、区普法办配合区教育局,创新普法宣传的途径与方法,采取让师生乐于接受、易于弄懂的方式开展法制教育,普法效果得到大幅提升。

在广利镇初级中学举行的一场“校园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讲座中,普法员用不久前发生的一起校园欺凌事件为范例,对校园欺凌形式以及触犯的法律等进行详细解说,同时介绍了校园欺凌的预防与处置方法。

“真实案例、身边事例、冰冷的罪名,对学生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作用。”听完讲座,该校副校长苏永致感受颇深。而这场讲座也同样让学生们记忆深刻,他们纷纷表示:“校园欺凌对我们身心和学习影响都很大,我们要勇敢站出来,敢于向校园欺凌说‘不’。”

在青少年普法开展过程中,该区普法讲师团成员采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说理方式,运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法律宣讲,既体现出专业与真实的一面;又易于学生接受,很好地克服了法律条文生硬、冰冷的一面。使学生受到深刻教育的同时,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

在鼎湖区广利镇初级中学举行的一场“校园欺凌的预防与处置”专题讲座中,鼎湖区文艺普法队人员从学法、守法、用法角度出发,精选与校园相关案例,以相声、小品、歌曲等师生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把与师生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融于节目,起到了润物无声的效果。

记者注意到,利用“模拟法庭”开展情景模式的普法活动,是该区教育系统普法宣传一大亮点,也是最受师生欢迎的普法宣传方式之一。

在鼎湖区人民法院法官的指导下,庭审中,由学生扮演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代理人、书记员、被告人等,围绕谢某星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依次进行法庭调查、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最大限度表现出庭审的真实感。这样的模拟法庭,让旁听的学生在接受法律知识的同时,亲身感受法庭的庄严肃穆,知晓法律的严肃性和知法用法的重要性,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学会用法律约束自己行为。(记者 章宁旦 通讯员 张达志 赖日强)

责任编辑:仝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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