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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升级砍伤人捕诉一体解怨恨
2018-12-24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琐事升级砍伤人捕诉一体解怨恨

某日夜晚,64岁的陈某和老伴安睡在自己的田间小棚中。此时,胡某等3人因寻找跑丢的宠物狗来到陈某家敲门借手电筒,不料双方发生口角,胡某捡起地上的木棍打了陈某两棍,吃了亏的陈某便跑回小棚中,从地上拿起一把砍柴刀,向胡某头部砍去。事后经鉴定,胡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

在公安侦查阶段,经多次组织调解,陈某始终认为是对方先动手,自己没有错,而胡某方则要求对方赔偿巨额治疗整容修复费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反而增加了怨气。最后,公安机关将先动手打人的胡某治安拘留13天,对陈某则采取刑事拘留后以故意伤害罪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10月初,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即该案的审查逮捕与审查起诉由同一检察官办理。经审查,检察官决定在审查逮捕阶段采取“定罪不捕”,使陈某处于非羁押状态。陈某在被取保候审后,积极主动的赔偿了胡某损失,并得到了胡某谅解,胡某也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双方在检察院调解室握手言和完成调解,承办人看到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决定对陈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记者 王春 通讯员 周立波 胡滨)

■检察官说法

该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捕诉一体的办案效果,没有简单地采取一捕了之、一诉了事,而是将捕诉一体的优势合理地运用到化解矛盾上,使原本调解几率低甚至根本不可能调解的案件成为了可能,彰显司法温情的同时,使案件的办理达到最优化,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办案模式。同时,检察官提醒,遇事务必冷静应对,切莫冲动行事酿成苦果。

责任编辑:仝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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