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重庆四中院近日制定出台《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切实加强法官权益保障,提升法官职业尊荣感,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职责。
细则规定建立专门的法官权益保障机构,结合当前常见的法官权益遭受侵害情形及法院工作实际,从事前预防到事后救济概括列举了20余项法官权益保障措施,如建立群体上访和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加强法官名誉和个人隐私保护、建立法官心理健康保障机制等。
此外,细则规定建立法官权益保障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商请当地党委政法委,统一协调公安、检察院、司法局、律师协会、网络监控、医疗救助等多部门,建立预警应急、联动协调机制,避免伤害法官事件的发生。(记者 吴晓锋 通讯员 何清梅 谢春艳)
责任编辑:仝志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