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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首次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2018-11-08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安徽芜湖:首次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11月1日,安徽省芜湖县检察院适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一起盗窃案提起公诉,并首次依法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今年9月13日,童某因将其从朋友处所借电动车丢失,产生了窃取他人电动车归还的念头。当晚10时许,童某至芜湖县一小区,窃取了一辆电动车。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2790元。童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10月19日,公安机关将童某涉嫌盗窃一案移送芜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童某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在一年有期徒刑以下量刑。办案过程中,恰逢刑事诉讼法作出修改。考虑到童某在讯问时即表示自愿认罪,依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承办检察官认为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承办检察官告知了童某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适用的法律规定,提出三个月以上拘役,并处适当罚金,不予宣告缓刑的量刑建议,同时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后果等。童某在听取值班律师意见后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芜湖县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记者 吴贻伙)

责任编辑:仝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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