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消费网
合肥 芜湖 蚌埠 阜阳 安庆 淮南 马鞍山 铜陵 宣城 池州 黄山 六安 宿州 淮北 滁州 亳州 巢湖 天长 明光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明年起按新版车型分类收通行费 ETC单卡用户将不再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
2019-07-17 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从明年起,将按新版车型分类标准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而ETC单卡用户也就是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将不再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新版《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中全部收费车辆按客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三个大类分别进行具体分类,将不以载客和载货为主的专项作业车辆单独作为一个类别划分出来。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各类货车均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车型分类车型缴纳车辆通行费。《通知》要求对车型分类发生变化的既有ETC用户,要通过定向通知、预约安装等方式,开展针对性服务,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

  明年1月1日起,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记者了解到,所谓的ETC单卡用户就是指没有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每次过收费站仍需刷卡进出;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

责任编辑:徐涵

网友评论
相关推荐
百姓民生
人物专访
Copyright © 2018-2019 消费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皖ICP备18013124号-1  皖公安备:34011102000960号
邮编:230011 电话:0551~61865116,63685118 地址:中国·合肥市庐阳区 技术支持:合肥思讯网络